一场口水战引发的是是非非

 这篇原文是我2016年8月31日写的一个心情随笔,文中的题目叫《新屠夫时代》,我感觉非常符合本期征文,做HR,冷暖自知!

     “人事部”,“不是人”,现在想想,这台词有一定的深意,从事过HR的知道,或多或少我们都做过“屠夫”。

        劳动纠纷、经济补偿、工伤赔偿,哪个问题是简单的?

        劳动关系处理貌似也是我们的KPI指标。

        昨天和一个朋友为此大战了2个小时,嗓子都吼哑了,我是企业方,他是员工方。

        辩论起因案例:

        因朋友亲戚发生工伤现进入赔偿谈判阶段,无保险,遇到了很多困难,企业各种为难刁难,总之一句话,采取拖延政策,今天老板不在,明天负责人不在,去谈判要提前约,不然领导各种理由的忙,事情快一年了,企业不理不问,就这么下去,耐心已经达到了极限,朋友压不住怒火,说出一些火气冲动的话来,说如果是他去处理,首先砸了企业,怎么的怎么的,我平静的说,你砸了企业,事情就会很顺利的解决吗?首先你要进局子,而且还要承担不必要的赔偿,赔了夫人又折兵,这是下下策。

       我给其的建议是:

       1.准备相关的材料证据,工伤鉴定后尽快去仲裁部门立案;

      2.上述条款遇到资料困难,能让企业引起重视,那只有盯着负责人,让其给答案,不然等他们通知处理,再拖个一年,企业更乐意。

       我给的建议朋友不予接纳,他说不用那么麻烦,去企业大闹,去老板家大闹,想办法堵着老板,就不相信企业不处理,我告诉他,大闹要看程度,他说我不懂。

      当然针对我是这个岗位的人,我把我以前处理过的工伤案例拿出来给他分享,告诉他我作为企业方,处理的流程是怎么样子的,但是朋友对我有很多歧义,然后辩论开始了。

      一. 我是企业方,我方观点:

       1.人事就是情绪垃圾处理站,要受委屈的

       员工受工伤,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,也是最难处理的,因为员工工伤,会把所有的怒火转嫁到我们人事岗位的身上,好像是我们让他发生工伤的。甚至不给一个答复,就各种威胁,这种情况我相信很多人都经历过,俗话说得好:会叫的孩子有奶吃。

       2.商谈过程中,标准问题的度在哪里

       员工要求高于国标,企业要求低于国标,很难达成共识。因此我们一般谈判,都是参照老板的一个标准,步步为营,一方面要跟老板尽量去争取,另外一方面还要做员工的思想工作。

       3.从某种层面我们还要考虑维护企业的利益

       原则上,员工有保险,我们就很好操作,全部按照流程来,只是时间长了点。

       在谈判过程中,赔偿谈好了还是其一,最重要的是后续的隐患问题,赔偿还不代表最终结束,还会有其他问题的产生,比如钱拿到了,再反咬公司,重新立案,等等隐患,这个时候要考量如何做到全面证据的掌握,尽可能达到一次性谈判结案。

      总之,工伤谈判,很少有员工和企业达成一致非常顺利的,总归各种折腾,各种考验,撕破脸皮的事常有。

当然也有处理的非常成功的工伤赔偿案例,员工也诚恳的表达了歉意和理解。

       4.人事的外衣都披着厚厚防护墙

       做 HR的都知道我们时刻要提防事故的发生,并把事故杜绝在萌芽状态,在其位谋其政。

      有时候我们会变得非常敏感,针对任何劳动纠纷潜意识都非常敏感,敏感度已经成了一个影子,所以必须要家装防护墙。

       而这个防护墙会让很多人不舒服,不信任。

       我们既要做黑脸,也要做白脸,因为跟员工利益打交道的时候,人心是非常可怕的,这个大家都懂的。

       二.朋友是员工方,他眼中的人事应该这么做:

        1.做人底线要有度,做事底线有原则

        遇到这种工伤事故,首先要考虑员工的感受,人家受伤,痛在人家员工身上,企业不过赔点钱而已;

        2.人事处理工伤事故,没有啥难的,有事找老板

       我说我也难做的,他说为啥难做,全部推给老板就好了,就说老板不同意,让员工家属找老板去闹不就行了,你管那么多干嘛?如果是我,我就坐在办公室不管不问,你们该怎么闹就怎么闹。

      如果真这么做了?会不会被开掉280次还多吧。

       3.你们人事是协商者,不是主导者

       工伤事宜,出钱的不是人事岗位,而是老板,跟你没啥关系,赔偿多少是老板的问题;

       4.不要做企业的屠夫刽子手

      你助纣为虐会有报应的,迟早自己会受到威胁,毕竟人事那只是份工作,至于让别人都记恨吗?

       5.不做懦弱的蛀虫,要做合法的使者

       企业不规范,你们的工作职责就是让企业规范,要像外企学习,为什么外企能做到的事情,你们做不到。

      谈判到后来,我对朋友说,我真期待你能创业当老板,员工要10万赔偿,你最好付给人家15万,这种老板我最欣赏了。

      其实任何事情都没有对错之分,谈判本身就是一个技术活,员工家属也要提炼专业谈判水平,我们人事也要练就一身金刚钻。

      就比如,我跟朋友分享我处理过的一起案例:

      2006年左右,一个19岁的小伙子受了工伤,8级标准28万左右,后来企业和员工去劳动部门协商,员工家属开价60万,说孩子以后买房子结婚的钱公司都应该出。

      劳动部门都无力协商了。

      当然,通过员工家属的各种闹法,包括装病,后来钱是拿到了,大概赔偿了24万左右,结束了谈判。

      我说这个案例给朋友听,他说我做法不对,不应该去压价,至少该赔偿多少就是多少,压价就是不道德。你们有没有考虑过孩子的感受,我说考虑归考虑,但是工伤处理本身就有国家标准,一般企业谈赔偿最多也就按照标准支付。

      除非遇到特别仁慈的老板,但是至今我遇到的非常少之又少。

 

      总结:

      1.角度

      这个事情没有谁对谁错,后来我跟做人事的朋友分享这个事情,他说你朋友也没错,只是站的角度不同,确实如此,但是我朋友对我这个岗位很不理解。

     2.平衡

     维护企业的利益也是我们的岗位职责,只是我们会平衡之间的利害关系,我的原则是能尽量帮员工争取肯定尽量争取,大家也知道,我们的困难是,赔偿款会让老板肉疼,哪会那么容易就让你拿到啊,谁的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。

      3.老板想法

     还有老板会认为,是我让他工伤的吗?天天跟他们讲安全,就是不听,出了事情全部是企业的责任,企业也委屈啊,员工动不动就闹事,把全部责任都归集到企业中来,谁不冤枉啊!

     4.位置

     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,我们就是中间的劝和人,可是这个劝和人也拿着企业的工资啊,完全向着员工。结局会怎么样?鬼知道。

    为何现如今人事也是离职率非常高的一个岗位?

    或许正是如此吧?在于一个角色的转换,需要平衡来支撑我们的专业技能,这个平衡你能把握的准吗?